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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24-09-29 22:33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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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通讯员 张孟 吕嘉伟 邝芸 摄影报道)为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订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桂交财审发〔2024〕51号,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修订后,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附则8章,共有条文42条。

《规定》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原则和管理职责,增加全面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贯穿内部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和建设性作用的内容要求,同时,明确单位应建立健全党组织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规定》按照审计业务流程修订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增补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内部审计项目归档要求等内容。修订后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为:编制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实施内部审计活动、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呈批审计报告、送达审计报告、审计异议处理、后续审计等12个步骤。

《规定》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补充被审计对象应当按规定向内部审计机构报送整改方案的内容,增加年度预算和项目资金安排等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完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单位和内部审计人员违反规定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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