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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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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 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4-06-07 18:0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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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4〕42号)等要求,推动实现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政务服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联合制定了《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安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开办道路

货运企业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一件事”改革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4〕42号)等要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联合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实现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优化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涉及的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强化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线上开通业务受理功能模块,实现“全程网办、一网通办”;线下设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实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的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

经营主体在申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等政务服务事项时,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一件事”服务。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开设“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办理专区实现网上办理,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线下办理。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开设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服务,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工作进度

2024年6月底前全面开通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入口,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的服务。6月中旬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完成相关涉及事项的业务办理系统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双向对接工作,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根据需求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相关数据共享支撑,自治区数据局协调并指导各部门完成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2024年9月底前,自治区数据局协助交通运输厅做好省部级对接联调工作,实现跨省办理和数据共享。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规范开展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的申办和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高效办成一件事 推动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实施方案》(交运发〔2024〕42号)中关于经营主体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服务指南、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以及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业务流程,落实开办道路货运企业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及数据信息共享渠道以及审批流程,形成并优化广西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理流程。强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之间的业务协调,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二)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信息共享

围绕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之间的数据共享,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通将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涉及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与驾驶证等数据信息的共享接口,确保区内跨部门数据和材料流转。对机动车相关信息暂未实现数据共享的,可采取由申请企业上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照片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待公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后再转线上自动获取。

(三)升级完善政务服务线上受理端口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开通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入口,升级改造业务受理功能模块,打通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系统,实现申请一次填报、后台自动流转、数据共享应用、结果自动生成等功能。自治区数据局协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按照《便民政务系统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技术要求》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相关业务功能模块进行升级改造,确保部省业务联调和数据协同,使“一件事”服务功能可靠有效运行。

(四)升级改造各类关联业务系统

加快推动省级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等业务系统的适应性改造,加强数据同步共享,实现办件自动流转和办理状态实时反馈,为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提供有效技术支撑。业务办理办结后,应及时将电子证照文件归集到部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

(五)改善线上线下用户体验

以数字化、智慧化为引领,打造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政务服务综合体。线上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平台等提供多样化的办理渠道,通过提供智能导引、畅通投诉咨询渠道、拓展“好差评”功能等持续改进服务。线下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大厅、道路货运场站等场所,加强“一件事”工作宣传推广。推动实现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在全区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全覆盖,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导办咨询服务,同时加大线上渠道在线下场所的宣传推广,引导办理人员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持续改善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自治区层面成立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共同参与的全区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组,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分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技术方案的制定以及与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府服务系统的对接;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将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机动车基本信息等相关数据字段推送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相关数据字段查询服务推送至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自治区数据局负责推进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支持做好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导办咨询服务,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配备专人办理业务,引导申请人应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平台等在线服务申办业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各市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大数据发展等部门要对所涉及业务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序时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运营推广。各市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做好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服务推广工作。在推广实施过程中,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

2.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样例)

3.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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